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,根據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******工資標準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正式上調了******工資標準。新標準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。
調整后,全市月******工資標準普遍提高170元。其中,一類地區城區、澤州縣、高平市的月******工資標準由現行1450元提高到1620元,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由8.3元調整為9.3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由16元提高到17.7元。此外,陽城縣今年獲批調整類別,月******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按三類地區執行上調至按一類地區執行。
二類地區沁水縣的月******工資標準由現行1350元提高到1520元,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調整為8.7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提高到16.6元。
三類地區陵川縣的月******工資標準由現行提高到1420元,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調整為8.2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提高到15.6元。
據了解,******工資標準是根據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******生活費用、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、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、職工平均工資、經濟發展水平、就業狀況等因素的變動情況而確定的。我省自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******工資保障制度后,堅持平均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。而此前執行的******工資標準是于去年4月1日確定的。
記者還了解到,******工資標準并非指勞動者的全部工資,它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,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、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、法規和******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。
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******工資標準只是一個保障標準,不是分配標準,不能把******工資標準作為單位工資的發放標準。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于當地******工資標準,可向“12333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熱線或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,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,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另據了解,受此次******工資標準調整的推動,我市的失業保險待遇、工傷保險待遇等社會保障標準也將隨之調整。市人社局將于近日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展開******檢查,督促各單位和企業執行新標準。